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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吵又烦人。
我从口袋里掏出手帕,蹲下去把那些泥点擦掉,我弯腰擦了好久才把鞋擦干净,站起来的时候头上出了一点汗。
天已经晴了,我想学着书本里那样去沐浴阳光,可是光照不进巷子里。
那就算了吧,反正我也不是很冷。
我沿着小巷慢慢地走,熟门熟路地回到我家,推开大门,它发出不堪重负支离破碎的惨叫。
“欢欢回来啦。”
喊我的人是我外婆,她正坐在院子里晒豆角。
我叫程安,欢欢是外婆给我起的小名。
虽然听起来像条狗,但是比程安好听一百倍。
不,一万倍。
“嗯。”我点点头,过去帮外婆的忙。
“奇怪...”我小声嘀咕。
外婆虽然年纪大了,但耳朵很灵,她问:“怎么啦?”
“没事。”我只是奇怪,为什么院子里有光。
晒好豆角之后外婆就回房间午睡了,我搬了把生锈的铁凳子,坐在院子门口观察在电线上交头接耳的麻雀。
不久我又听到那群小孩的声音,这回他们多了一个人,一个又高又壮的男孩。
不得不说,他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傻逼。
一行人走过来,为首的那个傻逼盯着我,似乎要看出一丝破绽来,我冲他扬唇,问他:“怎么?没挨够打?”
我看到他肉眼可察地哆嗦了一下,然后嘁了一声,他身后那几个人就跟没学过中国话似的,把傻逼当成他们的母语老师,也跟着他嘁。
那个大块头傻逼从小就带着这群人欺负我,他们嘲笑我长得像个娘们,他们说的确实没错,我倒是希望我能长得凶神恶煞的。
他们会在下雨的时候把我推进水坑,会把我的书包踩在脚底,会把我踹倒在地,然后对我拳脚相加。
是他们让我知道,原来天真可爱是不可以用来形容所有小孩子的,他们是阴沟里爬出来的恶魔,抓着我的脚把我往沼泽里拽。
他们在这个小巷子里建立起了属于他们的小小国度,如果有违抗他们命令的异类,就会被国王一声令下处以酷刑。
我就是那个异类。
我从五岁被他们欺负到十岁,为了对付他们,我在三年级的时候溜进一家黑网吧,笨拙地用着还不熟悉的键盘打出一行字。
怎么样才能打死人?
可能这个问题太危险了,我并没有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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