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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不清楚今天晚上怎么回事。或是因为这件事情的确是他心里的一个疙瘩,又或许,是因为对面的人是南一,所以他才轻易的卸下防备,露出心房。
之前也是,他一直是一个可以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的人,不轻易叫他人看透自己心里的想法。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他遇见南一第一面开始,他就开始在他面前失控。情绪就像洪水一样不受控制的倾泻而出。
别人眼里他一直都是一个看起来冷冰冰,不近人情,可做事情又滴水不漏八面玲珑的人。
可在南一面前,仉余回想这些天他们相遇时候的场景。仉余觉得自己倒像是一个十几岁的坏小子。会坏坏的欺负喜欢的女生,说可恶的话气他,会在生病的时候对她炸毛耍小脾气,心里不自觉的的和她撒娇。
想到这里,仉余有点开心,嘴角不自觉勾出一个弧度。原来,在自己还在纠结犹豫着有没有喜欢上她的时候,身体就做出了更加诚实的反应,他浑身上下散发的信号都在叫嚣着,自己喜欢那个女生。
想到这里,仉余心里那种不只名为孤独还是想念的情绪就更加嚣张的浑身乱窜,肆意放大。
人就是很作的动物,有些话,不说出来也罢。但是只要说出来了,情绪就会无限放大。
就像现在,仉余忽然觉得,从小到大包围他的那种孤独又重新席卷而来。
但是这次不同于小时候,小时候他渴望爸爸妈妈的陪伴,而现在,他很想南一。
孤独这种情绪很奇妙,平日里对仉余而言,孤独只不过是意味着一个人,有些许无聊,仅此而已。有些不舒服,不过可以忍,一个人有时也不错。
可今天晚上,对于他而言,孤独变成了想念,他疯狂的想念。仉余突然觉得,一个人好像并不孤独,想念一个人才是孤独。
分别不久,他想南一了。
仉余之前没有喜欢过谁,一个人呆久了,甚至不太清楚想念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绪。
他只是觉得,平日宽敞舒适的房间,今日出奇的空荡荡。
他平日寡言少语不爱说话,此刻却疯狂想要和她说说话。
即使很是无聊,他也不想去做任何事情。不想撸猫,不想做饭,不想学习,不想看电影……什么都不想。
只想她。
这种感觉对于仉余来说很奇妙,很新鲜,也很难受。他一直自诩自控力极强,习惯用理智压下感性,习惯用冷漠压下多余的情绪。
这是第一次,魂灵几近要被情绪撕裂他却还放任这种思念在身体里游走吞噬,不管不顾。
这时手机提示音响起,仉余拿起手机一看,果真是想念的人的名字,是南一。
这种感觉就像是小时候心心念念放学回家可以吃到一块蛋糕,结果回家果真吃到了自己最喜欢的榴莲芒果蛋糕。
真好。
仉余看着南一发过来的文字,他甚至都能在脑海里想象到南一嬉皮笑脸的说着俏皮的话。一口一个老板,一口一个小的,没大没小。明明她才是年长的那个,却没有半分稳重。
果真是小姑娘,仉余想。
仉余勾勾嘴角,嘴唇凑到麦克风旁,发了一条语音过去:“好的。”
没有收到回复,仉余想,小姑娘大概是睡了。
“那晚安。”
仉余对自己说。
第二天早上六点,南一如约挣扎着从床上爬了起来,路过抄手的狗窝的时候顺便把抄手叫醒。
父母子女之间,本就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睡不了,你也给我起床!南一如是想。
被叫醒的抄□□脸懵逼。每家的狗狗习性都不同,在南一的懒蛋气质熏陶下,抄手如愿以偿的生长成了一条懒狗。睡得早起得晚,就算是遛弯,圈子也比其他的狗少。就这样南一还不满足,成天懒得遛狗盘算着给抄手买个跑步机让他自己玩儿去。
二十分钟后,南一洗漱完毕,穿着一身运动服,牵着一只短腿屁股大的柯基狗狗,站在楼下,元气满满,蓄势待发。
五分钟后,南一呼呼大喘气,人遛狗变成了狗溜人。南一终是连腿短的柯基都没跑过。体能这回事还真不是一天两天能练成的,南一断断续续磨磨唧唧的跑了两千多米之后,实在是跑不下去了。不过她本来对自己也没有多高的要求,两千米已经超出她给自己的预设了。
跑完步南一本想像往常一样在楼下早餐店买一份灌汤包和皮蛋粥回去,等快走到店门口的时候,南一突然停下了脚步,转向蔬果超市走去。平日里太过繁忙时间被工作填满,所以才每餐都是外卖或者去饭店食堂。难得有闲暇,有大把时间去挥霍,自己给自己做一顿舒心暖胃的早饭,听起来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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