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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爱你。”
他坐起来,捧住我的脸认真看我,过了会儿低头亲我的嘴巴,亲得两人都气喘吁吁想真刀实枪做一次,他才松开,眼睛晶亮看着我:“我也好爱你。”
喜欢让我们相识相知,而爱让我们相守相惜。
作者有话说:
黎夏眼中的祝博修:成熟、稳重、浪漫、魅力四射。
祝博修眼中的自己:尴尬、没经验、手忙脚乱、被夏夏迷得神魂颠倒,连甜言蜜语都不会说,哄人也不会哄,就差跟着哭了,好不容易搞个惊喜还弄得那么俗。
大概这就是爱情吧,在爱人面前总觉得自己才是被对方的光芒照耀的那一个!
所以他俩的视角才会如此不同!
哦!原来这就是第一人称的魅力!我悟了!
第四章番外2.1
不知道的以为我们家开发廊
我是黎夏,今天天气很好,我照常带着我家的傻狗去店里。
跟小区隔了两条街的转角,有一家书吧,是我去年开的。
当然了,其实按照我过去的生活水平并不能这么快实现经济自由,只能算勉强而已,更别说开一家自己的店。
是我的爱人帮助了我,无论是经济方面还是其他。
如果你要问我是不是会因此觉得低他一等,那不会,事实上我俩都不是那样的人。开店这一想法是他提起的,我考虑了一下之后,觉得可行。
毕竟我确实是一个太容易满足于现状的人,不想奋斗也不想上进,只想做一个默默生存默默变成骨灰的人类,如果不能死去,不打扰别人的活着就行了。
其实也不是不能死,只不过我觉得可能会影响到房东,现代人的死亡也挺难的,那我只能努力生存着了。
可你们知道当我某天早上醒来,看着身边躺着的人,忽然心里有个叫做“爱”的东西冒出来的感觉吗?
那是个阴雨天,我看着他的睡颜却觉得花开了。
那是我这么多年第一次觉得未来很美好,第一次有一种强烈的“我想活下去”的动力。
很奇怪吧,一个人会因为另一个人而获得强大的勇气与力量,会因为另一个人而拥有面对空白未来的坚定内心。
那天之后我明白了,那些艰难困苦的岁月都是为了遇见他。
我戳了戳他下巴上新长出的胡茬,被他迷糊中握住了手搓了搓,抱着我喃喃:“再睡会儿。”
其实才早上五点,我好想笑啊,笑会传染,他是一个笑起来非常温柔的人,我被他传染了,导致我也经常笑,但我是傻笑。
这是我的店员告诉我的,说我在柜台后面看着手机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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