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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长举起火把。为呈扇形散开地属下点火。每点着一支,便有一支火箭射向太尉军的兵营之内……天可怜见。天干物燥啊……
还没等太尉军整好队形,几百支火箭便射了进去,等他们冲出来的时候,营内已经四处着火,倒是照的四下通亮,彻底不用打灯笼了。
黑甲骑兵仍旧在那不紧不慢的射着,等太尉军靠近了,才不紧不慢的收起弩箭,甚至还有闲心跟对方远远打个招呼,这才呼啸着离去。
而太尉军那群恼羞成怒地骑兵,却只能放缓速度,眼睁睁地看着对方远遁……因为那恐怖无比的三层鹿砦,又反过来成了他们这方的拦路虎了。
等着队伍小心翼翼的绕出来,只能望着西边卷起的烟尘破口大骂、沾沾嘴上便宜……大殿下严令,部队不准过度追击,违令者军法从事。
骂了一会儿,也没人还口,骑兵们无趣的住了嘴,怏怏的转回营中,加入灭火的队伍。
好在大殿下有先见之明,在营帐间设立了隔火带,更是把粮草库等要紧设施藏在最深处,所以大火虽然烧的凶,却没有长久……也就是烧了五分之一地营房吧!
救完火,满面尘灰地兵士们也累积了,纷纷回营休息。那些无家可归的也懒得再设帐,便挤在一起大睡起来,想先撑过这一夜再说。
就连大殿下也是这样想地。
但他们显然对秦雷的作战风格并不了解……除了特别拉风之外,他的风格就是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兵不厌诈正是他的兵法哲学。一个最简单的例子,纵观他的历次行动,那是从不在响晴薄日、能见度良好的时候动手,除了折射出此人心里不太光明之外,还能体现出此人对正面交锋的莫名反感。
以他的观点来看,在没有把敌人彻底玩残玩废、玩疯玩傻、削弱到不能再削弱之前,应该尽量避免决战的。
在他的字典里,胜利就是胜利,从来没有‘胜之不武’一说。
第484章麻雀战
也许是军官出身的缘故,在‘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一点上,秦雷做得很好。他只给四支小分队指定了行动目标——引蛇出洞,却没有干涉他们的具体行动方案。当然,这也与他充分了解领兵军官的素质是分不开的。
他的京山军分为五队,除他带领自己的黑甲骑兵之外,杨文宇、皇甫战文和沈青也各带一支分队,这三人无论从资历和能力上,都完全胜任。但最后一支军队,却是由石勇和常逸联合统领的……这两人中,石勇不乏人望、却从未有过独自领军的经验;而常逸倒是经验丰富,但在京山军中威望不足,秦雷让他俩联合领军,便是要他们取长补短,共同完成任务。
当太尉军军营火光四起的时候,石勇和常逸便带着队伍,在马蹄山以北不到五里的山峁下潜伏,他们原本就想趁夜发动奇袭,不想却被兄弟部队抢了先。
“怎么办?”石勇沉声问道。他明白自己的长处在训练,不在指挥。是以虽然是主官,却仍把指挥权交给了常逸,自个则低调的为其保驾护航。
常逸也是几经起落、饱尝冷暖的将领,对于王爷能给予重生的机会,他是铭感五内的,所以也收起了往昔的傲气。当他以温和的态度对待别人时,便更能感受到石勇的那种宽厚大气,因此两人很是合得来。
朝石勇呲牙笑笑,他轻声道:“大人。我们得等等了。”说着又解释道:“王爷的宗旨是袭扰战,人数并不是关键,节奏才是最重要地。”
石勇虚心请教道:“‘节奏’这个词,我倒是在课堂上听过,却有些糊涂,总觉着有点玄虚。”
“没什么玄虚的,”常逸轻笑道:“好比我们吃饭。要先伸筷子、夹菜、再收筷子、吃菜,这四步连贯做下来。才能顺利的吃到盘中菜。而这些动作的循环往复,就叫节奏。其中任何一个环节被干扰,节奏就被打乱了,我们便没法吃饭了。”
石勇点点头,听常逸继续道:“对一支军队来说,有严格的作息制度,何时起、何时餐、何时训、何时息。都是有着固有规律的,这种规律就是节奏。积年累月下来,这节奏根深蒂固,如果我们将其彻底破坏掉,这支军队便会心浮气躁、士气低落、犹豫疲惫、不堪一击。”
石勇若有所悟的轻声道:“看来在决战之前,应该尽量打乱敌人地节奏。”
常逸颔首道:“正是如此。”说着用马鞭一指南面火光通亮的山峰:“方才兄弟部队地攻击时机,把握的恰到好处,正好在敌军刚刚入睡的时候发起。这样可使敌军半时辰的睡眠完全无效。且肝火上升,心浮气躁。再看这火势,大概还能再烧大半个时辰,即使我们不再攻击,他们明日也会十分的疲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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