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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摄像老师注意到我们的动静,专程把镜头推了过来。
我认命,拿着领夹麦从他身后绕到胸前夹,背对镜头,姿势像在拥抱他。我隔着衬衫,指尖还频繁蹭到他的腰和腹肌。
登时就有些心猿意马,一边害怕露出马脚,一边悄悄咽了咽口水。
看我们这边结束,摄像老师终于把相机推走去拍别人,我才松了口气。路择远为成功调戏到我感到开心,如同花招得逞的幼儿园小孩。
我心想抱也是我抱的,摸也是我摸的,嘚瑟什么,谁调戏谁还说不准呢。
夏夏终于回来,还给我带了一封信。
这是我第一次收到粉丝来信,应该还是帮我说话的女孩儿寄来的,不算特别厚,我看很多选手还没整理好,于是决定先把信看完。
我和路择远站在角落,信封握在手里的感觉让我有些忐忑,拆起来也小心翼翼。
路择远有点不满:“你对我怎么不这样?”
我借机想再要一封,便道:“你现在再给我写一次,我立马倾家荡产锻个金相框把它裱起来,跟我家里JonnyMarr的照片挂在一起,每天焚香祭拜。”
路择远抄过我的歌单,也视奸过我的小号,不可能不知道JonnyMarr在我心中什么地位。
“拜可以,祭就算了,”他被我气笑:“你这么会说,怎么不自己给我写一封?”
我心里想写就写,谁怕谁啊,但嘴还是挺硬:“写过了啊,你没收到赖我?”
路择远回:“飞机你自己扔偏的,不赖你赖谁?”
玩闹在我答应写情书给他后终于结束,路择远还再三强调,这回不能只画个爱心了事。
我把注意力又放回手里的信上,信纸里面夹了些拍立得照片,有几张旧旧的,上面用签字笔写过的日期也早就模糊,我通过照片里的背景板,辨认出那是我和展书佚第一张专辑的发布会。
信里写得是差不多的内容,她说是我的老粉,喜欢我很多年,也一直相信我,看到我重新振作起来很高兴,并且大肆赞赏了我还愿意来参加选秀节目的勇气。
参加节目是真的,重新振作说得我很是心虚,自己其实门儿清我完全不像她认为的那样好。
她在信里还讲了喜欢我的原因,说那时候我虽然看起来凶凶的,但唱起歌就又温柔又认真,她和朋友都被这种反差萌折服。
我虽然承蒙错爱,感激涕零,但是反差就反差吧,萌什么,我跟萌八竿子也打不上关系。
我收了信,转头问路择远:“你呢,为什么喜欢我啊?”
路择远思考了一会儿,答道:“自然而然就喜欢了,没有仔细想过,当时挺多人都喜欢你。”
这是一个非常坦诚的答案,但实际上并不那么让我高兴。我低头哦了一声,他又继续补充。
“那时你太显眼了,”他说:“又正直又勇敢,想不注意到都很难,全世界除了阿姨你谁也不怕。”
路择远口中的阿姨,说得是我妈。我那会儿隔三差五被叫家长,几乎全校都有一个共识,齐悠扬这么一个踢球把对面铲到骨裂的人,在他妈面前妥妥一颗又乖又听话的小甜豆。
我妈一搞音乐的,特别崇尚爱与自由,如果早几年生在英格兰,肯定是参加嬉皮运动的那波人,没准还会住在切尔西旅馆和帕蒂·史密斯或者梅普尔索普做朋友。她平时不怎么干涉我,觉得小孩子的成长要靠自己,成年人在一旁叽叽歪歪挺没劲的。我爸可能也被这种氛围熏陶,很早撇下我俩追求自己的音乐梦想去了,从此杳无音讯,她也没什么表示,独自经营着家里的小酒馆同我相依为命,母子关系一直特别融洽。
“我不是怕我妈,”我说:“我就是对她好。”
“嗯,我知道,”路择远也许是看出我有些不高兴,改口道:“你现在也很好,你什么样我都喜欢。”
可我的失落已成定局,他再怎么妙语成珠也无力回天,更何况路择远也不是这样的人。
我开始后悔自己多嘴问了这么一句,实际上有些事情还是不要弄清楚会比较好。现在的我没那么正直,不那么勇敢,也不怎么能被注意到。没在一起前我是路择远的朱砂痣,变成蚊子血之后,这种喜欢还能维持多久,真的很难说。
也不知道世间所有恋爱,是否都如此患得患失。
夏夏来帮我们把麦克风调好,我便跟着人群到了会场就坐。
位置是按照公司坐的,我和路择远被打散,中间隔了两排,他坐在我前面,身边是左清秋和胡笛。
我们正对面是预料之中的金字塔,原本的100个席位现在剩下55个,灯光把每一个位置都打得亮堂堂的,让人看了就满心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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