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居者经年不见病色,日子过得滋润,谣言不攻自破。
花城本是璞玉,积尘一拂,自然难掩光芒。因是夏氏父女的故居所在,这块宝地又平添几分钟灵毓秀的尊贵气质,渐渐让身处其外的人心驰神往,而身处其中的人,总忍不住抱着自家愈发值钱的宅子沾沾自喜。
穷人卖舍,富人迁居,繁华之地更添富贵,世外桃源也不过如此。
朱门绣户一多,闲散人便开始寻欢作乐。城中歌舞场如雨后春笋,古玩店、玉石铺更是星罗棋布。玩物丧志还不足慰藉,寻花问柳亦差强人意,倒是一项秘密活动深得人心——
老城根,破落巷,雨点打湿小酒铺子歪歪斜斜的烂木牌面。生了锈的门轴费劲带开漏雨的破门,里面撞出一个醉汉,拎一块白里透黄的遮雨布,十分不讲究地往门面上一盖。
……活似吊丧。
巷子尽头走来一男一女,恰将这一幕收入眼底。两人差不多一般高,倒不像情侣。女的那个撑着伞,男的空出两只手来拎着裤脚,踮着脚尖,恨不能长出对翅膀来离地飞行,好避开这一路泥泞湿滑。
“就你事儿多,这种天气出来,穷讲究什么。”那女的换了只手撑伞,微微抬起的伞沿下,露出一副清淡好看的眉眼,“哎,我说陆公子,半年未见,你就带我来这鬼地方消遣?”
男的专心致志地盯着脚下:“嗯,就这。”声音低低柔柔的,有点娘炮。
“你都不看一眼?确定?”
“闻着味儿了。”
“……”她不敢苟同地抽了抽鼻子,开口却换了称呼,“倾小姐,你要扮你哥出来喝花酒,好歹也学一学人家那副低沉的好嗓子。”
“老巩,”颜倾终于抬起头来,声更柔,一双月牙眼似乎盛了漫天星光,不弯而露三分笑意,直直地看向身边人,“莫非……”
不得不承认,某位不着调的大小姐,确实担得起这个颇为张狂的名字。巩祯当场抽了口凉气,沉重的大伞险些脱手而出:“叫谁老公呢。有话快说。”
“你暗恋我哥?”
巩祯:“……”
就是过于混账了些。巩祯在心底默念三遍涵养气度,才忍住没发作她,只给了她一个高冷脱俗的眼神,让这不正经的混账自行体会。
也不知倾小姐体会出了什么,竟然舍得松开拎了一路的裤脚,欢乐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是好事。下次见面我一定跟他说。”
巩祯咬牙切齿道:“不、劳、费、心。”
说话间,两人已至酒铺门口。巩祯瞥了一眼重新拎起裤脚的大小姐,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动手,将那块遮雨的破布掀开了一角。
古老破旧的木牌上,两个英文字母东倒西歪。这简陋出圈的小酒铺,竟还时髦地取了个洋人的名字。
“X……L?特大码?倾小姐,恕我直言,以你这小身板,大概是进不去了。”
颜倾面不改色地摸出两个垫肩,熟练地塞进了原本松松垮垮挂在身上的西装里。
然后,她抬起高贵的尊足,一脚踹开了那扇摇摇欲坠的破门。
巩祯:“……”
这样真的不会被揍出来么?
人已经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她只好收起伞,硬着头皮快步跟上。
铺面不大,桌椅板凳风格十分统一,唯“破烂”二字可以精确形容。墙上挂着各色真菌,菌丛中夹杂着几幅水墨丹青的挂画,画上却尽是人形怪物,每张画都配以“昌林”二字,打着醒目的红叉,骨子里的鄙夷与侮辱分毫必现。
戾气太重,一身柔肠难懂一身傲骨,出身悬壶世家的巩祯看得直摇头。同时,那股子引着大小姐前来的血腥味终于飘入鼻间,她敏感地意识到,那混账今日并非带她来消遣,而是要闯祸,顺便拉她垫背。
满屋酒气,却只有一个醉汉。那醉汉呈中年发福之态,五大三粗,胡子拉碴,脑后却绑了一个活泼的小揪。硕大一个汉子坐在一张可怜的小木凳上打瞌睡,肥头大耳一摇一晃,被颜倾一把抓住小辫子,薅了起来。
“你这个——”那汉子刚要破口大骂,却在看清来人后,一哆嗦,酒醒了一半。
颜倾略微侧耳:“这个什么?”
那汉子好悬将粗话吞了下去,一个字没漏,同时迅速起身给她让座:“陆公子。”
她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下,一双长腿往小桌上一架,顺手拎起酒壶,隔空倾覆,将半壶烈酒饮水一般灌入喉中。
巩祯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这副嚣张跋扈的做派,大小姐好似深得陆公子真传,学得惟妙惟肖、青出于蓝。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相邻推荐:我快穿过的世界融合了 吗喽哈喽!傅少开了个香蕉店 不做女炮灰[娱乐圈] 如果你不喜欢光 楼台赋 作妖GL 穿越:刚成大将军,就要远征 穿成渣男以后[快穿] 快穿之我是你爸爸 救命老公是国家分配的 白月光黑掉后我光荣上位[快穿] 都市精灵:让妹妹当冠军 穿成病娇霸总的前妻 致花儿与你 我,国宝级画家[重生] 狗血文的无脑大小姐[书穿] 圣子歌 惊!女顶流,竟是个两面派 他携星辰来 厂公的金丝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