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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除了唐清之自己,包括老爸老妈在内,没有人知道他是多么喜欢音乐的。
毕竟“喜欢音乐”这种东西,在有些人嘴里,就是矫情、装逼、假文艺的象征。
这个时代有病,感性被当作矫情,喜爱又变得不齿,人们不能活得坦率,更看不得别人活得率真。
唐清之也早就被磨成了不坦率的样子,善于伪装,被迫掩藏,早就忘了本真。
跟余秋竹相处,唐清之难得有种找回了初心的感觉。
余秋竹转身,顺手把墙上挂的吉他取下来,把一边的板凳推给唐清之,自己坐到椅子上。
“来。”余秋竹打了个响指,“先练一遍。”
唐清之乖乖坐好,听着余秋竹徐徐弹出LovingStrangers的前奏。
这是一首很温柔的曲子,伴奏并不难,余秋竹没有谱子,即兴编了一段,比起原版要活泼上些许。
只是几个音,唐清之就能感觉到余秋竹是个乐感非常好的人,他对乐曲的领悟和理解极其有天赋,在换句话说,如果他只是做混音后期,有点太可惜了。
“LovingStrangers,LovingStrangers,LovingStrangers……”
“稍等。”一句话刚唱完,余秋竹按住了手中振动的琴弦,伴奏戛然而止,唐清之也慌忙住嘴。
“我唱错了……?”唐清之有些怯怯地开口——当初他唱这首写给陌生人的歌,自动带入的就是余秋竹那张认识不到一天的帅脸,现在慢慢熟了,心境也有了点变化。
但是情绪这种东西就像烧烤上撒的最后一撮作料,哪怕不加,也不会影响整首歌的风味。
余秋竹摇摇头,起身:“没有,不想让你唱这个了。”
他打开一边的长长的midi键盘,这是88键的,基本能完全还原钢琴的结构。
“这首听过吗?”余秋竹行云流水地弹出一个前奏,“LetItBeMe.”
巧了。唐清之眸子亮了亮,慢慢打起了拍子,跟着伴奏唱了起来。
“IblessthedayIfoundyou
感谢上天让我遇到你
Iwanttostayaroundyou
我想和你一起厮守
Nowandforever
不管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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